堰口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文化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1年8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1年10底投入使用。
二 、实施步骤
1.2010年10月底确定选址、完成规划设计;
2.2010年11月中旬向文广新局.招投标中心等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定,并开工;
3.2010年11月底正式开工建设;
4.2011年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5.8月上旬完成室内装璜,购置、安装、调试器材设备,建成挂牌;
6.9月完善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
7.10月正式投入使用。
三、建设标准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农村公益性文化设施,选址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同时综合考虑方便群众就近、经常性参与以及交通便利等因素,并不得建筑在乡镇政府办公场所内。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
(二)建成后的综合文化站悬挂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专用标识。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要求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
1.室内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四室一厅”:
(1)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2)文化科技培训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4)办公室:用于乡镇综合文化体育站工作人员办公、器材保管等。
(5)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室内体育健身等活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2. 室外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一个标准篮球场、四个乒乓球台的场地面积。
四、 资金筹措
1. 省市区对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投资40万元,其中综合文化站房屋主体建设资金30万元,文化设备10万元.
2. 资金缺口部分由各乡镇自行解决。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由镇政府牵头,文化站配合,对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施工、管理具体负责,定期报告建设进度。相关部门加强对文化站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如期竣工投入使用。
2. 建成后的综合文化站,配备专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及时完成上级文化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 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有设施面向当地群众开放,并注意做好维护,避免意外故发生。
4.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年底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表彰先进。
5.资源整合,加强监管。乡镇统筹规划切实发挥农村文化站设施的服务功能。乡镇综合文化站属于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房产、设备均为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的用途,严禁挪作他用。
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
注:堰政[2011]113号

